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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法连: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来源 | 《瞭望》202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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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法连,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JD),全国人大法工委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委员。

近日《瞭望》向中国政法大学张法连教授约稿,就“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议题提出见解。要点如下:


涉外法治人才能够以语音、语法、词汇、逻辑为载体,在交流、说服、抗辩、陈述的过程中,传播中国法律知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在世界舞台上有效开展议程设置、规则制定和秩序维护等工作,积极构建中国法治话语体系;


国际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调解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查明机构、法治传播机构是锻炼涉外法治人才的重点机构;


国际交往中,涉外法治人才应擅长将涉外矛盾纠纷转化为司法个案,以法律的规则和程序处理外交事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伴随着国家的蓬勃发展,保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的范围从领土主权、国家安全、海洋权益等传统领域,到深海、极地、外空和网络四大战略新领域,高新技术、领事保护、企业合规等领域也都有涉及。国家对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凸显。


我国涉外法治人才数量不足,且专业领域分布失衡,与国际水平相距较远。以涉外律师为例,我国约60万律师中,从事涉外业务的仅有两三千人,尚不能提供全面的涉外法律服务。在各类国际组织尤其是国际立法机构、司法机构、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等机构中任职的中国雇员人数较少,有领导力、影响力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更是稀少。


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建设一支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至关重要。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当前开展涉外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必须系统回答“培养怎样的涉外法治人才、谁来培养、如何培养以及如何用好涉外法治人才”四大问题。

德才兼备家国情怀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2011年7月,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高峰论坛宣布将启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并在全国设立22个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涉外法治人才是德才兼备的高端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既要具有家国情怀、社会责任,又应精通法律英语,明晰国际法律,其培养的重点在于思想政治素养、涉外法律素养、法律外语素养。


思想政治素养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治,坚持把思想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立德树人,重视国家意识教育,坚定政治立场,厚植家国情怀,这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首要素养。


涉外法律素养,指所有涉外法律行业领域都需要的统揽性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具体包括有关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理论知识、全球所有法系以及主要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文化的基础知识等。


法律外语素养是涉外法治人才关键素养,是所有涉外法治人才必须熟练掌握的工作语言。涉外法治人才的外语能力,不是指普通外语,而是与法律专业有机融合的专业法律外语。由于英语是国际通用语,是学好国际法和外国国别法的基础,也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起点和关键。



弥合分歧化解纷争


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形象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弥合分歧、化解纷争、传播法治。涉外法治人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维护公民企业海外权益。涉外法治工作重点之一,是运用法治手段有效维护公民、企业和海外中国机构的合法权益,处理对外投资、跨国企业并购、国际金融证券等业务领域的案件,提高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中国企业长期面临“双反双保”、WTO争端解决、企业合规等方面问题和所谓“长臂管辖”的困扰,须依靠涉外法治人才的专业知识,依据有关涉外法律程序,依照涉外法律服务的思路、途径和举措,通过诉讼、仲裁、调解、公证等法律途径,切实有效解决问题,维护中国公民和企业海外合法权益。


当前,应更积极地推荐更多优秀涉外法治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其中,国际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调解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查明机构、法制传播机构是锻炼涉外法治人才的重点机构。


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能力。在互联网上,涉外法治人才承担着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的重任。涉外法治人才,可以利用国际通用语言和专业优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提升中国在网络公共空间的话语权,传播我国法治国家形象,提高国际舆论引导能力,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开放包容、安全稳定、富有生机活力的网络空间,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世界各国人民。


构建中国法治话语体系。提升中国法治话语权是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目标。对外话语在本质上是涉及国际语境的言语行为。涉外法治人才能够以语音、语法、词汇、逻辑为载体,在交流、说服、抗辩、陈述的过程中,传播中国法律知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在世界舞台上有效开展议程设置、规则制定和秩序维护等工作,积极构建中国法治话语体系。这有利于我国主动参与并努力引领国际规则的制定,提升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推动开展法治外交。涉外法治人才可以积极参与推进国际政治、经济、安全等国际规则的制定,将中国的法治理念、法治文化及法治智慧融入国际规则制定过程,开创法治外交新局面。


比如,在国际交往中,涉外法治人才擅长将涉外矛盾纠纷转化为司法个案,以法律的规则和程序处理外交事务。涉外法治人才也可以更加主动有效地参与到国际立法、国际执法和国际司法过程中,以恰当的方式积极参与国际法律的执行活动,开展涉外问题的司法程序研究,认真分析我国加入国际司法体制的战略和策略,争取国际立法主动权。


提高法治国际传播效能。法治是国际交往最大公约数,讲好中国故事可以首先讲好中国法治故事,赋予中国故事全人类共同价值。涉外法治人才是法治国际传播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向世界传播我国法律制度、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法治思想,让国际社会首先了解中国法治,进一步接受法治中国。



科学规划精准施策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须尊重规律,科学设计,精准施策,方能事半功倍,取得理想效果。


法律外语是起点。法律外语的学习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开端。英语是涉外法律服务的主要工作语言,高端涉外法治人才首先要掌握英语,在精通英语的基础上,尽可能掌握多门外语。


法律英语并不是普通英语。它是指英美法国家以普通英语为基础,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逐渐形成具有法律专业特点的语言,是英美法系国家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进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的专业英语,在西方国家也被称为法律语言。


法律英语是国家间有关涉法交流活动的主要媒介。因此,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应以法律外语为起点和基础,并将其贯穿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始终。


英美法是重点。涉外法治人才必须掌握国际法体系、英美法等重要国别区域法体系以及我国国内法体系。不过,培养同时熟悉全球上百种国别法或区域法的人才,既不经济也不现实。有必要以重点的国别法和区域法为起点打好基础,然后再逐渐扩大国别法教育和研究的范围。目前,应加大对英美法的教育和研究。


当前,英美法尤其是美国法全球化趋势明显,许多国际法规则借鉴美国法,很多国际条约也参照了美国法的理念、原则和规则,包括国际经济领域的争议解决程序也体现出明显的英美法体系的痕迹。涉外法治工作绕不开英美法体系,这是由英美法在国际法治领域中的影响力决定的。


在实践中,应扩大开设英美法、大陆法、比较法和外国法前沿课程等。其中,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等是学习重点,必须熟练掌握,这是中国法律主体“走出去”“请进来”的基础门槛。在教学方法上,应原汁原味地大量阅读外国法资料,深入理解外国法律制度背后的理论体系和思维逻辑,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实战分析、讨论互动,掌握其蕴含的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律解释等方法。


规划分级是关键。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循序渐进,分阶段、分层次进行。人才培养过程至少需经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阶段。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初、中级阶段,是法律英语复合型人才成长成熟的过程。在初级阶段,培养目标以夯实法律英语语言技能为主,课程设置要保证法律英语学习的主体地位。中级阶段重视学生利用法律语言学习涉外法律知识的能力。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外语语言功底,才能扎实掌握涉外法律知识,具备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基本能力。


在高级阶段,涉外法治人才必须进入涉外法律实务领域,通过处理具体涉外法律实务,才能提高涉外法务专业能力。在这一阶段,法律外语语言能力已内化成法律逻辑思维的一部分,升级并提高了涉外法律工作者处理涉外案件的实操能力和工作效率。


实践型教学,是一个提升涉外法律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比如,高校可以组织开展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WTO模拟法庭竞赛等各类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组建多支模拟法庭辩论队,由带队参加过国际赛事、经验丰富的教师主持,通过讲座、案例评析、辩论实训、参加国内外大赛等方式,培养学生利用英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临场应变能力,开阔国际视野。


实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就要遵循从法律英语复合型外语人才过渡到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路径和阶段性要求,在每一阶段处理好法律外语素养和法律知识素养的关系,各有侧重。



横向联合系统培养


高等院校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在实践中,应重视法学与外语的跨专业横向联合培养,加快法律英语专业设置,系统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横向联合,创新机制。涉外法治人才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须遵循因材施教的规律。传统法学院系承担着各类法治人才培养的任务,较适宜面向具备外语语言优势的学生开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在各高校内部,法学和外语院系部门之间有必要创新培养机制,加强横向联合。


例如,在外语学院设置法律英语双学位专业,学制5年(3年法律英语专业+2年涉外法律);或者在法学院设置涉外法律本硕连读专业,学制6年(4年法律英语专业+2年涉外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和与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法学班正是这样的思路下应运而生。这样的方式集中了两校优质资源,为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加快推进法律英语专业设置。法律英语集英语语言文学和法学学科为一体,与新时代国家对外开放紧密联系,属典型的交叉学科。应对法律英语专业进行全方位规划,出台法律英语专业国家标准。只有设置了法律英语专业,才能系统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涉外法治建设的巨大市场需求是法律英语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系统工程,要循序渐进、科学实施。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面向国家战略和现实需求,努力推动高校外语、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快速设置法律英语专业,完善法律英语证书LEC考试,系统培养涉外法治专业人才,为提升我国国际话语权,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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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王睿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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