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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西藏职工这一待遇

西藏日报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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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自治区主席严金海向全球推介西藏!

抵达拉萨!


近日,西藏拉萨一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咨询生育津贴报销相关问题。


网友留言截图


网友留言:

“妻子在西藏缴纳社保,今年7月生育,生育后由单位提交生育津贴报销。想咨询生育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刷医保吗?刷医保后是否会影响生育报销。”


收到留言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官方留言截图


官方回复:按照《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指南》规定,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加盖鲜章),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及发票原件。目前,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暂不支持职工生育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参保职工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需全额垫付后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您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西藏医保”微信小程序“西藏医保→服务→我要办→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按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或到您所在参保地经办窗口进行申报,自治区医保经办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划转生育待遇资金至您所提供的银行卡账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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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顾万全

编审:赵江丰

编辑:达瓦 卢姆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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