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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谈谈“奶奶个腿”

法之剑 2021-06-1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警花说警事 Author 警花猫猫

这两天,微博上关于“奶奶个腿”讨论的很激烈,之前不想表态,不过看到今天@毫州公安在线 的通报,也来说两句。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近日,苏州交警发了条微博,曝光安徽亳州一位违章司机被处罚后,在朋友圈发了句“奶奶的腿,接个小孩停十分钟一百”,然后因为“公开辱骂交警”被行政拘留。

其实,在朋友圈等社交软件上辱骂正常执法的交警的行为确实不少,有的在朋友圈破口大骂,还有的甚至拍摄小视频进行辱骂,这结果也大都受到了公安部门的依法查处。毕竟《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法治趋于完善的今天,我相信绝大多数网民对于这种行为都不会认可。

不过,因为骂了句“奶奶个腿”被拘,却有很多网民表示不能理解。


而大家讨论热烈的主要原因在于,“奶奶个腿”这个词,更多的是口语化的牢骚成分,如果说是侮辱交警,似乎有些牵强,网友的态度也说明了这次执法的争议性。

今天,@亳州公安在线  针对近日《安徽男子朋友圈发文”奶奶的腿“吐槽交警被拘留》引发关注一事表态:市局已组织督察、法制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联合调查,如存发现在执法不当问题,将有错必纠、绝不护短,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调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奶奶个腿”这件事的执法存在争议,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警方的执法公信力。但是如果能够通过过硬的法律解释和引导改善舆论观感,也能够做到通过个案来凝聚法治共识。

首先,亳州警方直面舆情,主动公开不躲不闪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相信这个舆情的出现,也会对他们“主动对外宣传可能诱发舆情”的布防做出“提前量”。此外,引发舆论争议的案事件中,确实存在公众误读导致舆论不认可,但也存在因法律适用错误、执法不规范等引发的舆论争议。面对争议,执法者需要重新审视自身是否能在法理等各个层面占得住脚,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研讨论证,让司法和舆论在良性互动中共同前进。还有一点笔者认为非常重要,普法工作任重道远,对于舆论场出现的不同声音,警方需要在释法说理方面有所作为,如果能够通过一个“小案例引发的大舆情”来做到“以案释法”“借案普法”,可以逐步“涵养”公众法治思维,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相信随着他们调查结果的进一步公布,会给这件舆情划上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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