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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 中国农村的“Trump”们

林辉煌 法律和社会科学 2023-12-27
导言

节选自《富人治村与基层民主:浙东个案考察》,原文载于《法律和社会科学》第10卷。本次推送是《法律和社会科学》10周年回顾系列的作品之一,推送时有修改。富人治村似乎是理论错误,但事实正确的,你如何看待这种“正确”对于民主的“伤害”呢?


富人治村与基层民主:浙东个案考察


文|林辉煌



政治民主下的富人治村


先锋村位于浙江省东部的沿海地区,距市中心20公里,是一个花卉专业种植村。全村共有365户,917人;耕地面积998亩、山地面积2358亩。村里有9家企业,大部分的村民都在本地务工。2007年全村经济总收入达到2800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2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000元,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则已突破万元。跟中西部农村相比,先锋村确实是一个集体资源相当丰富的村庄。

 

如果将历史拉回到2004年,先锋村还是所属乡镇62个行政村中排名最为落后的几个后进村之一,村集体经济收入只有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下来的一万元,连村两委班子的正常开支都不够,更别提村庄规划和社区发展了。2005年5月,年仅28岁的青年农民经济精英陈进在乡镇政府领导的支持下,顺利地通过村党员大会的选举当选村支部书记,从而拉开了先锋村快速发展的历史新时期,道路硬化、溪坑整治、房屋改造等一项项工作有条有序地展开,4年多的时间里就先后投入了500余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使先锋村一跃而成为所在乡镇各项工作综合排名的“榜眼”。陈进是一个花木工程承包商,拥有一家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年收入在百万以上,是村里最年轻的富豪。

 

作为经济精英的陈进在上任之前没有任何的干部经验,在竞选之前就有老人奉劝他从底层干部做起。然而,雄心勃勃的他希望一步到位,直接竞选村书记。在我们调查过的全国各地的农村中,如此年轻的书记确实很少见。正是政治民主的制度给了陈进巨大的空间,使他能够在第一次竞选中就大获全胜。让我们先看看先锋村主要干部的经济构成。根据收入的主要来源,可以把该村的家庭经类型划分为五种:A类是指花木承包商或私营企业主,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农户;B类是指花木贩卖商、花木种植大户等,年收入10-100万的农户;C类是指打工兼在承包地上种植花木的兼业户,年收入5-8万;D类是指夫妻外出打工户,年收入2-5万;E类是指仅在承包地上种植花木的农户,年收入2万元以下。先锋村主要干部的情况如表一所示

 

表一:村主要干部情况一览表

 

从表一中,我们可以看到在陈进当选村支部书记的2005年,村两委班子立马就进行了重组,一方面留任了三个老干部,老村主任改任治调主任,妇女主任和村文书得以保持原职;另一方面增选了一批新干部,新任村主任是一个私营企业主,团支部书记家是花木贩卖和种植大户且与村支部书记家长期维持紧密交往关系,民兵连长是书记公司的具体负责人。2005年以后,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展开,村两委班子又聘请了新农办主任、花木评估小组组长、调解主任,改选了老年人协会会长。这其中,新农办主任长期在当地给一个私营企业主开车,社会活动能力非常强;花木评估小组组长和调解主任都是陈进的私交,一个是贩卖花木的,一个是开五金厂的,家庭年收入都在50万元以上;新任的老年人协会会长2008年刚刚满60岁,其小儿子是村里走出来的首富,资产过亿,在陈进就任书记的4年多时间里,其小儿子先是捐款20万,后又贷款100万给村里,用于村庄规划和社区发展。因此可以说,在村主要干部队伍中,三分之二都是先富群体,也是村支部书记私人交往圈中的村庄能人。

 

接下来我们再看看先锋村各个小组长的经济构成,具体情况如表二所示:

 

表二:12个村民小组组长情况一览表


村民小组长是一组之长,由村两委班子从村民代表中选拔任命,没有固定的工资报酬,只有在年底才有可能收到村集体派发的慰问品。在先锋村时下的12个村民小组长中,有6个都是有着10多年工作经历的老组长,年龄相对偏大,处理农村问题的经验都比较丰富,而其余6个都是在新村支部书记当选后重新选拔任命的。新选拔出来的6个村民小组长年龄相对都比较轻,或是花木种植大户、包工头、技工,或是依赖贩卖花木为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都在村庄处于中上等,人脉资源也比较丰富。只有3组的组长,因为近年来为儿子看病花掉了多年的积蓄才致贫的。

 

由此可见,在政治民主的推动下,先锋村的村组干部基本上都是经济精英,普通村民事实上仅享有选举权而没有被选举权。一方面,经济精英治理村庄在客观上确实带动了村庄的发展。另一方面,经济精英垄断了所有的政治资源,而广大的普通民众完全没有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机会。这意味着村庄政治是脱离人民群众的,只要能够发展经济,村庄政治是可以牺牲的。



嵌入经济社会分化的村庄政治


在集体时代,普通群众具有较强的政治参与能力,能够将广大老百姓的声音嵌入到村庄公共生活中,尤其是通过频繁的社员大会,将整个熟人社会都动员起来。村干部在本质上依然是个农民,而且要在人民群众当中汲取力量。村庄建设不是依靠干部投钱,而是依靠群众、动员群众、带领群众共同开展工作。干部的身份仅仅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种标志,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好处。如果拒绝服务,村民有权力把他赶下台,因为当时不仅有民主集中,也有群众运动。在这里,群众是一种突现的、生机勃勃的力量,在村庄政治运作的整个过程中,它都是在场的,而且是能够使力的。这种强大的群众压力,使得村庄政治始终保持开放的状态,而不会形成垄断。

 

到了税费时代,人们对村庄的政治热情开始消退,转而纷纷关注起自己那一亩三分田。在先锋村,分到村民手里的田才一亩左右,素有商业头脑的村民兴致勃勃地种起了红薯,拿到其他地方卖,或者拿去加工成淀粉,做成粉条再卖。村民退回到自己的小家庭,对于村庄政治运作不再那么热心,也不在积极参政议政,因为怕得罪人。村干部没了群众的约束,往往就肆意行使权力,假公济私。但是在分户经营前期,村庄并没有出现明显的经济和社会分层,因此村庄政治还相对开放,干部和普通群众几乎没什么区别。先锋村的一个老人说,他当时任书记时也很穷,村民有纠纷他也根本无法用贴钱的方法来摆平,当然,村民对干部也没有这样的期待。虽然当时的村庄政治仍然开放,但却是一种松散的开放,缺乏群众监督的开放。为人民服务往往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村干部随意喊喊,群众也不以为然。尤其是随着税费的剧增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强化,这个阶段实行的政治民主往往将那些强人(有时候就是恶人)推上村庄政治的舞台,引发了严重的干群矛盾。但是由于资源在农民身上,这就赋予了他们与村干部谈判的资本。一旦农民拒绝合作,村干部就有下台的危险。

 

税费改革之后,由于受周边城市的经济迅速发展的影响,先锋村的经济社会开始出现明显的分化。据我们调查,在先锋村,年收入在10—100万元村民的占5%,5—10万元的占20%,2-5万的占70%,2万元以下的就属于贫困户,占5%。少数的几个富豪位居经济分层的顶端,少数的几个贫困户处于经济分层的谷底,大多数的村民属于中间阶层。这种经济分层迅速地渗透进村庄政治生活中,富豪们独占了村庄政治中最重要的位子,先锋村的书记和主任就是村里最有钱的人。谷底的贫困户属于被同情和接济的对象,除了感恩戴德,政治的门槛碰都别想碰。而在中间阶层,那些靠近上层的一批人被迅速地整合进政治圈子,而那些靠近下层的一批人只能心灰意冷地徘徊在政治圈子边缘。考察陈进书记手下的干部,他们的心态很有趣:富人们信心满满,对村庄和个人的前途充满希望;老龄干部得过且过,反正在家里坐着也没事干;不够富有的中青年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想退,因为当官要贴钱,压力很大;另一方不得不留下了,因为要给书记面子,只能熬到下届选举。经济分层带来了政治分层,而政治分层反过来又固化了经济分层,因此富人阶层牢牢地垄断了政治市场,普通百姓再也无法参与进来。他们只好成为沉默的大多数,隐匿在村庄的背后。此时的干部也讲为人民服务,但是这已经不是共同的集体诉求,而是少数富人的恩赐和道德标榜。换句话说,今天的富人治村是通过大量贴钱来收买面子、固化权威,从而形成村庄政治的高准入门槛;而集体时代的为人民服务是群众路线之下必须完成的政治责任,不是提高个人威望的筹码。今天的村庄政治市场是一个封闭的空间,进入这个市场的门槛越来越高,富人治村成为一个不可逆的现实。

 

从经济社会分层到政治分层,党建工作发挥了关键作用。在中西部农村,党员常常是隐匿的,而先锋村的党建工作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人们不仅仅只是在村委换届选举的场合能够看到党员的身影,平日里也时常可以感受到党员的存在。村书记陈进总是把一句话挂在嘴边:“我只管最大的事和最小的事,最大的事是发展党员,争取资金。”他非常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员发展放在第一位。每月30号开党员会,学习中央文件。同时,还要定期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党员的培养,决定了谁可以进入村庄的政治舞台。而培养谁入党,决定权掌握在书记手里。2005年为了拉主任上台,书记就迅速将他培养成党员。书记上任以来,总共发展了12个党员,每个都是经济条件较好的(见表三)。正是通过党建工作,书记将一批富豪拉进村庄的政治权力的候补区。


表三:书记新发展党员家庭经济类型分类表

家庭经济类型

A类

B类

C类

D类

E类

新发展党员人数

3

8

1

0

0

    

发展经济能人成为党员,这是中央强调“双强双带”政策在基层的的实践结果。实际上,这一政策仅仅是增加了富人党员的合法性,根本无法起到带领群众致富的目标。基层党建工作使得经济社会分化进一步嵌入到村庄政治之中,从而改变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初含义,使其成为富人垄断政治资本的合法工具。村庄政治依据财富多少形成稳固的权力序列,普通群众彻底丧失了参与村庄政治的机会。一旦权力集团形成,其内部就会演化出一套自我固化的运作规则,并通过重塑村庄治理的逻辑来完成经济权力的再生产。



经济不民主与村治的逻辑


(一)经济不民主

 

在经济社会高度分化、贫富差距悬殊的背景下,所谓的政治民主事实上就是金钱民主。富人拥有如此多的经济资源,以致于他能够控制比别人更多的政治资源,从而可以操纵大多数的人,掏空民主程序的所有内容。当政府和学者还在努力倡导政治民主时,他们其实是在进一步维护和固化富人们的民主。他们没有认识到,经济上的不民主,即每个人拥有经济资源的极度不平等,从而导致巨大的贫富差距——并且这种差距在政治和社会层面还在不断地扩大,将使基层民主走向相反的方向。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经济建设成为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农村私营企业主的大量兴起及其对村庄政治的积极参与,正是在这一进程中完成的。可以说,当前的国家政策对经济不民主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影响。

 

与此同时,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国家转变了村庄治理的模式,由原来的资源提取型转变为资源分配型。尤其是在东部沿海地区,村庄的集体资源更为丰富,这就使得垄断村庄政治成为一件有利可图的事。当了村干部后,与各级有关部门领导接触的机会多了,可以为自己积累相当大的社会关系资源,从而扩大了盈利的空间。正是在这种诱惑下,富人们纷纷利用自己的经济优势和国家政策对他们的支持,迅速地占领了村庄政治舞台。一旦资本渗入政治,它就会把政治进一步变现成更大的资本,从而获取更多的利益。对于经济精英而言,长期垄断村庄政治无疑是最重大的战略。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剧经济不民主、提高村庄政治的进入门槛成为富人治村的内在驱动力。希望富人们来缓和经济社会分化、推进基层民主(包括经济民主)的发展,这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

 

(二)村庄政治的经济门槛

 

在农村调研时,群众普遍认为当干部的第一要素是要有钱,尤其是当书记和主任。这是富人治村所必然出现的经济门槛,只有那些“有钱有闲阶层”才能够涉足村庄政治,而那些连个人经济都还没搞好的人根本没有资格来参与。先锋村的书记是村里最有钱的,即使天天在村里玩,每年都可以稳赚上百万,他当之无愧地成为“有钱有闲阶层”的领袖。有个三十出头的小伙子A对我们说,他想当干部,但是没有能力。因为他的年收入只有五万,在村里还属于末流,连自己的亲哥哥B都瞧不起他。B的条件要好得多,年收入上十万,但是也只能处于村庄政治的边缘。村主任曾经当着B的面说他还不够稳定,意思就是说以B这样的经济条件来当村干部还是不够格的。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横在村庄政治舞台的经济门槛有多高,没有雄厚的资产根本就进不了身。随着经济的发展,这道门槛也在不断的提高。

 

取消税费后,村庄建设的大量资金都要靠村干部到外面去争取,村干部的主要工作就是到处跑项目、拉赞助。从“动员型政治”到“分配型政治”的转化,使得村庄治理的内在逻辑发生了重大改变。要胜任当下的农村工作,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是人际关系网,要结识大量有头有脸的人物,跟上面的干部要打成一片,而这往往是富人们的优势。先锋村的书记是商人出身,多年的经营给他带来了大量的人脉资源。他说,三教九流的朋友他都可以交,上层的朋友那就更要交了。因此,到上面跑项目时,他总能捷足先登。为整治村里的那条溪坑,他从上面各个部门争取到200多万元;文体中心也是靠上面的赞助修建起来的;村口那个漂亮的牌楼,也是书记拉了100万的赞助建起来的。

 

其次要讲得起排场,在家里可以吃的简朴一点,但是到外面跑项目就必须有一定的手笔。讲得起排场,可以给足对方面子,容易拉近双方的关系,从而顺利地把场面打开。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讲排场的,只有富人有这个条件。

 

第三要做一些先期投资,跟上面的人打交道,总难免要有些开销,这些都得自己掏钱垫着。而且掏的钱越多,得到的回报可能越多。这也只有富人可以做到,普通百姓怎么也拿不出这个钱。

 

最后一点最重要,那就是所有用于跑项目的费用都不能报销,只能自己贴钱。这就可以塑造出一种廉洁大方的形象,使得穷人们自动地退出村庄政治舞台。

 

虽然这些条件并不是法律政策明确要求的,但是在当前的形势下,不具备这几个条件就不可能把村庄治理好。因此,经济能力就成为担任村干部的首要条件,富人们成为唯一的政治候选人。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基层的治理资源逐渐被掏空,而得自国家的资源毕竟有限,这个局面为富人们利用自己的财力来贴钱办公提供了极好的机会。当干部,先贴钱,这已经成了治理富裕农村的内在逻辑。只有贴得起钱的人才有资格进入这个舞台,资产不够的人就只能站在门槛之外。当然,书记贴的钱会从村干部这个职位所能够给他提供的其他机会中得到补偿,而且这种补偿显然要远远高于所贴的钱,毕竟没有人愿意做亏本的生意。另一方面,村干部不能肆意利用集体财产,最好能够不用。即使真的需要动用,像先锋村这样集体资源丰富的村庄,村干部也会正式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来讨论如何使用村集体资源。与集体经济贫乏村庄村干部召集村民开会以提高对村庄资源动员能力的动机不同,村集体经济丰富的村干部召开会议,更多地是需要一个名义上的合法程序。这样在使用村集体经济资源时,可以减少责任的承担。在这一点上,富人治村是推进了政治民主的发展。但是我们要看到问题的另一面,这种政治民主是以牺牲社会主义宪政为代价的,其根源在于经济不民主使得一批资产雄厚的精英垄断了政治舞台。这个经济门槛一旦确立起来,所有的人都必须以此为标准来衡量自己的政治能力。它成了一种硬性规则,支配着人们的行为和观念。当经济门槛从作为个别干部的政治策略变成村庄的集体共识,一种道德门槛就形成了。此后的干部就必须保持高姿态,就必须贴钱,否则就被认为不是一个好干部。

 

(三)村庄政治的道德门槛

 

所谓道德门槛,是指村干部要具备贴钱的“奉献精神”,不贴钱或者没有能力贴钱被认为是没道德的。实际上,这种道德是富人的道德,而不是日常交往中社会道德。富人们已经树立了一个高高的道德门槛,村干部就必须去“奉献”,要让老百姓看到,村干部是在“一心一意为他们服务”。表面看来,为人民服务又重新回归村庄;然而今天的为人民服务不再是每个人都能提供的,只有富人们能够享受这样的道德优越感。这种道德感弥散在整个村庄政治舞台,它成了衡量干部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成了进入政治市场的一个硬性标准。

 

富人们把道德门槛树立起来后,就必须去践行它,而每次的践行也反过来固化和提升了原有的道德门槛。这种道德实践并不纯粹,它的背后其实掩藏着面子积累和权威收买的动机。以先锋村为例,书记对村里10%的人家都给与过物质性的帮助;他每年都要自己掏腰包给80岁以上的老人分红包,70岁以上的老人在春节时每人分一只鸡;今年中秋,他还自己出钱买月饼送给孤寡老人。村民说,最有面子的是为百姓做事的人,有上百万的资产,如果不给百姓做事,能有什么面子?实际上,也只有富人治村才能贴得起这些钱。通过了道德门槛,让村民都能沾自己的光,这使村里的商业精英获得了巨大的面子,并且转变成政治权威和道德权威。书记在村里办事很少遇到阻力,所有的人都要给他面子。他付出了钱,却赚到了政治资本。因此,他对于自己将来的继续连任充满信心,放手发展年轻党员而不担心他们成为竞争对手。

 

富人治村的道德门槛并非铁板一块,而是分化为四个层次。最高一层是以私济公,也就是贴钱办公,这在村民看来是最高的境界,像书记主任这样一些重要的干部都必须做到这一点。

 

第二层次是大公无私,也就是毫不为己,专门为人。书记和主任的工资由财政统一发,书记每月600元,主任每月400元。其他村干部的工资由村里的集体资产发,每月1000元。书记主任往往要表现出对其他干部的关心,尤其是在工资方面。

 

第三个层次是公私分明,可以存有私心,但是不能介入到工作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村干部一般不愿意自己的家人参与村里的事。家庭是私的范畴,村庄是公的范畴,家庭这个私是不能介入村庄这个公的,否则书记的权威就树不起来,道德的门槛也就崩溃了。所以,就算做不到大公无私,也要做到公私分明,再往下走就是道德的灰色地带,很容易出问题。

 

这个灰色地带就是第四层次,也就是大公小私。只要有公心,能为村里办事,偶尔捞点私利也是可以的,尤其是当下面的干部这样做时,只要不是太过分,书记最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村干部认为,做事情偏向一边是不行的,偏一点点是可以的。这一层道德门槛是很敏感的,大家都非常谨慎。

 

道德门槛的分化实际上是经济社会分层在村庄评价体系中的一种体现,是对村庄政治人物资产差异的一种适应。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村干部也是存在分层的,不同经济阶层的人有不同的价值标准,从而选择不同的道德规范。经济、社会和道德相互嵌入,从而实现一种自适应机制。但是无论如何,这些道德表演都是在门槛内玩的游戏,跟门槛外的人们毫不相干。

 

(四)资本、政治与合法性悖论

 

在客观上,富人治村确实为村庄建设注入了不少资本,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经济的发展。但是经济精英们并不是活雷锋,在他们的行为逻辑中,纯粹亏本的好事是不会做的。从我们调查的经验来看,各地的富人治村都有一个共同的逻辑,那就是通过资本的政治化来实现政治的资本化。经济精英们可以利用自己的财富优势,形成对选民投票意向的巨大影响,从而获取政治权力。然后,再通过手中的政治权力,经济精英们可以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影响,以“红顶商人”的身份获取更多的牟利机会。更直接的好处是,他们可以非常便捷地将村庄的资源变现,例如将土地承包出去或者干脆予以征用。在晋西南调查时,村书记为自己和其他关系户征用村里的土地用以修建厂房的现象很普遍,当然更普遍的是将村里的煤矿资源据为己有。而在浙东地区,村书记将村里的土地用于修建小产权房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总而言之,富人治村对于经济精英而言是一件名利双收的好事。

 

正因为存在资本与政治的内在交易,富人治村必须通过标榜超高的经济门槛和道德门槛,收买人心,树立了自己的政治权威。可以说,这是富人治村的合法性来源,是其自我维系的内在机制。只有不断地践行所谓的道德,进行财富与权威的交换,富人治村才能获得民意基础,从而“合法”地进驻村庄政治舞台。富人治村要寻求合法性,就必须不断固化提升道德门槛,而道德门槛的固化与提升必然将普通民众进一步排除在村庄政治之外,直接导致社会主义宪政的破产,这又是富人治村最大的非合法性。表面的合法性越高,内在的合法性就越低,这个悖论将会是富人治村永远无法逃避的一个噩梦。



屈辱、暴力与上访


(一)富人治村的“合法性”与新型政治伦理

 

富人治村通过经济门槛和道德门槛垄断了村庄政治,从政治民主的意义上讲,他们是通过法定的选举获得政治身份的,并且严格遵守村级治理的程序规定,同时利用自身的经济和社会优势为村庄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一切赋予了富人治村在表面上的合法性,但是却因为普通的人民群众被甩到村庄政治之外,突破了社会主义宪政的基本前提,因而富人治村在根本上存在合法性的污点。为了逃避这个问题,一种新型的政治伦理被悄悄地塑造出来,并且弥漫于整个村庄社会。这种政治伦理试图使人们相信,从经济门槛到道德门槛的演化是一个天然的过程,每个人都要各安其位。只要人们是自愿站在门槛外面的,并且欣然地接受从门槛内投过来的礼物,富人治村的合法性危机似乎就被规避了。如果这个命题成立的话,那么民主宪政的理想——通过民主政治实现社会主义宪政似乎也就能够顺理成章地达成了。

 

在东部沿海农村,经济社会的高度分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样一种分化迅速地嵌入村庄政治,通过高耸的经济门槛与道德门槛将所有政治资源封闭起来。如何以践行道德置换垄断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并且这种置换被认为是公平的——从而形塑了一种新的政治伦理观念,成为摆在富人治村面前最为重要的问题。他们通过自身的奋斗经历和对公共话语权的操纵,事实上已经基本实现了这一目标。这种新型的政治伦理具有以下的特征:

 

首先它倡导的是一种个人主义的致富观,即每个人要为自己的生活水平负责任。总而言之,个人能力决定经济能力,能力越强,赚的钱就越多,能上的经济门槛就越高。穷人被甩到村庄政治之外,那就只能怪自己。

 

其次,经济能力决定道德能力,这是新型政治伦理的核心观念。这种观念认为,一个人的道德能力取决于他的经济水平,资产越丰厚,道德资本就越高,由他来当村干部就不会贪污腐败。另一方面,在村庄政治内部,不同经济分层的人也选择高低不同的道德门槛。因此,经济门槛对道德门槛进行了两次的筛选。第一次筛选是根据经济能力将人群分为有腐败免疫力的和无腐败免疫力的,从而决定谁有资格进入政治舞台。第二次是根据经济能力将进入政治舞台的人群进行再筛选,从而形成贡献能力不同的道德分层。经济能力决定一切,没有钱,就没有道德能力和贡献能力。

 

经济能力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会影响道德能力,但是永远也保障不了道德运作的可靠性,而只能靠富人们的自我约束。群众虽然对富人们的道德存在期待,但这仅仅是一种被动的期待,并不能真正起到约束富人的作用。因此,这一套新型的政治伦理具有非常大的蒙蔽性和欺骗性,它试图在不经意间转变人们的政治判断,掏空社会主义宪政的合法性,从而一劳永逸地独享村庄政治权力。

 

(二)基层民主的走向

 

从政治民主走向中国的社会民主宪政,这种浪漫的想象之所以会在现实中遭到破灭,就在于学者们眼中的政治民主更多的是美国式的形式民主或程序民主,也就是说,“民主不是为了选出最好的领导人,而是为了避免出现最坏的领导人,是要选出对选民负责的领导人。因为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中,在一个商业化的社会中,民主选举仅仅是为了保证一个公平合理的程序,由选民自己决定自己的领导人”。在这种制度设计下,表面的民主是有了,但是社会主义却消解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宪政理想就遭到了破坏。中国的社会主义宪政是有其特殊内涵的,它是由“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共同构成的,缺了哪一个层面的要素都是不完整的。今天学者们关于“民主宪政”的想象,其问题就出在过于关注程序性的政治民主,而对于“社会主义”的理念却在集体遗忘。于是,“人民民主”就变成了“人民选主”,不是人民自己当家作主,而是选一个经济精英来统治自己。在“选主”体制下,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就是每隔几年参与一次近乎狂欢节的选举仪式,选出新的主子,同时得到心理上的慰藉:“主子是我们选出来的。”实际上,在“选主”体制下,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政治决策的范围、深度、广度都很受局限,而各种资源的拥有者在这种体制里却如鱼得水、占尽先机。尤其是财富的拥有者,可以更容易地垄断一切政治资源,正如我们在先锋村以及周边几个村庄所看到的。

 

基层民主的本质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宪政理想,也就是人民的统治。这就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平等地登上村庄政治舞台,而不是仅仅由一小撮人来享受这个权力。因此,民主的程序意义固然要得到体现,但其实质意义却更为重要。尤其是在实质民主没有获得稳固的保障时,过分地强调程序民主将有可能导致民主本身的变异,从而将社会主义宪政引向其他的方向。以选举为特征的政治民主在一种条件下也许是不存在问题的,那就是所有的资源在社会各阶层之间均衡分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最后出现的选举结构可能与抽签的结果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高度分化,各种资源分布极不平衡,在现在主流的民主体制下,民主被化约为选举,选举被化约为竞选,竞选被化约为推销,一系列推销手段便应运而生。在这种情况下,占有资源的经济精英,就可以大显身手;而穷人或被认为较笨的人,往往不过是被动的道具。

 

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必须认真反思基层民主的走向,尤其是警惕浪漫的政治民主(选举民主)的泛滥。如何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单单靠程序性的选举是不够的,更关键的是让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个民主程序进入村庄政治。那么,经济民主就成为一个核心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宪政的道路上,它应该摆在和政治民主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位置上。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样,仅仅强调对政治权力的控制,却对经济权力大加保护。推行经济民主,并不是要剥夺私人的经济权利(right),而是要对经济资源所带来的权力(power)进行控制。一方面限制经济资本大量地转化为政治资本,另一方面保障广大群众可以在缺乏经济资本时也能够分享政治权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保住基层政权的合法性基础,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宪政的进程。否则,在“选主”的体制下继续前进,将会产生一种恶性循环,就是资源分布的不平等导致参与的不平等,参与的不平等导致代表性不平等,代表性的不平等导致对决策影响的不平等,而对决策影响的不平等又反过来影响资源不平等。一旦经济精英垄断村庄政治并且进行权力的自我复制,那么参与政治的经济门槛和道德门槛必然会不断提高,精英们可以利用手中的政治资本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从而实现资源与权力的自我循环。而那些被甩出循环轨道的普通群众,必将成为社会主义政权合法性的噩梦。



结语


在经济社会高度分化并且已经深深嵌入到村庄政治之中的东部沿海地区,富人治村已经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除了看到其对于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之外,我们还必须更进一步地思考它对中国社会主义宪政的影响。学者们对于“民主宪政”的美好想象,即通过推行政治民主(尤其是选举民主)来获得社会主义宪政的实现,在富人治村所形成的高不可攀的经济门槛和道德门槛以及由此建构出来的新型政治伦理面前,已经遭到无情的破灭。在社会主义传统的背景下,中国的宪政不仅仅要完成政治民主,对政治权力进行控制,更要大力推行经济民主,对经济权力进行规制。只有这样,让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宪政理念才能真正实现,而基层民主才能完成其应有的任务,而不至于走向“选主”的道路。

 

中国是要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建设民主,它应是以最广大劳动人民利益为出发点的民主,是广泛参与的民主;完全不必向有产者作出巨大让步,而对民主大打折扣。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盲目采用西方舶来的那些民主模式,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因此,如何发展经济民主,这将决定社会主义宪政和基层民主的未来走向。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我们不仅要处理好社会主义传统的平等诉求和市场经济的效率追求之间的矛盾,也要处理好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对现代化建设的贡献与中国经济总量大增的情况下工业对农业的反哺之间的张力,以及国家不断增加对农村的资源注入与基层治理日益内卷化之间的冲突。正是这几个问题导致了经济社会的急剧分化,重塑了基层政治空间的格局。伴随着富人治村的兴起,中国农村基层正在发生一场巨大的转型,社会主义宪政何去何从,必将成为每个有历史责任和民族关怀的学者所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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