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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改进货币供给规则,实现政策目标与工具的匹配,规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竹杖芒鞋观烟雨 丹江湖上钓鱼翁 2024-07-06
撰写于2023年12月13日。
核心观点:12月12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货币供给的规则做了改进,这是GDP长期下滑背景下的无奈之举,也是为了抵抗通货紧缩的必然选择。新规则更适应经济现状。在新规则下,2024年M2和社融存量同比在10%左右。这次改进实现了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的匹配,规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但并不是要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

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改进货币供给规则
2023年12月12日发布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
之前的提法不是这样。
2019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提出:“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要与国内生产总值名义增速相匹配。”这句话成为此后几年货币供给的规则,或者说是“锚”。从那以后,历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都会提这一句。
由于我国的货币政策中,“量”比“价”(利率)更为重要,因此这个规则成为判断货币供给松紧程度和经济走势的重要依据。
一般认为,M2和社融存量同比比名义GDP同比高两个百分点左右,就算是匹配的。因此旧的规则其实是:

       M2或社融存量同比 ≈ 名义GDP同比 + 2

 ≈ 实际GDP同比 + GDP平减指数 + 2       (1)


现在中央把货币供给规则修订为“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其中没有讲“经济增长”是名义GDP还是实际GDP,我认为是实际GDP。“相匹配”还按2个百分点左右来理解。这样新规则就是:
M2或社融存量同比≈实际GDP+通胀目标+2      (2)

即把旧规则中的GDP平减指数换成了通货膨胀目标。我国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设定的CPI目标都是3%,因此:
M2或社融存量同比≈实际GDP同比 + 3 +2(3)
M2或社融存量同比 ≈ 实际GDP同比 + 5  (4)

那么为什么中央要修订货币供给规则呢?这样修订透露出什么信号?有什么好处呢?
二、为什么要修订货币供给的规则?
(一)GDP长期下滑背景下的无奈之举
虽然旧的货币供给规则是2019年3月提出的,但从图1、2可知,在2016年之后,M2和社融就没有高于名义GDP太多。2018、2019年社融和M2与名义GDP匹配较好。
2020年受疫情影响,M2和社融增速较高,名义GDP较低。社融和M2都高于名义GDP很多。
2021年受低基数和全球物价上涨的影响,名义GDP又较高,社融和M2都是低于名义GDP的。 

图1 社融与名义GDP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
 

图2  M2与名义GDP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

2022年的疫情封控对经济造成了严重打击,叠加房地产市场下滑、股市下跌,企业和居民开始主动收缩资产负债表,并持续至今。这种行为拖累了物价,导致GDP平减指数持续下滑至今,2023年前三季度GDP平减指数低至-0.78%,一、二、三产业GDP平减指数分别为-1.17%,-3.37%,1.12%。名义GDP低至4.91%。
这样,2023年前三季度社融和M2比名义GDP分别高了4.39、5.39个百分点,远远超过2个百分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按旧的货币供给规则,要求社融和M2只比名义GDP高两个百分点,势必要求央行减少货币投放,把社融和M2增速压低到7%左右。这显然会导致经济雪上加霜。从这个角度说,现在改变货币供给的规则,一方面是无奈之举,另一方面是为了引导社会预期。
长远来看,我国潜在GDP增速和现实GDP增速都将持续下降。如果下滑太快,会导致财政收入难以为继,无法实现经济的平稳转型,高质量发展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必须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速,而其前提是保持较高的货币增速。从这个角度讲,修订货币供给的规则,也势在必然。
(二)隐含着治理通缩,促使经济走出通缩的泥潭
受2022年二季度以来居民和企业缩表的影响,2023年1-11月CPI累计同比是0.3%,PPI累计同比是-3.0%。不管上面承认不承认,经济事实上处于通货紧缩状态。通缩比通胀更可怕,它会损害居民和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促使他们进一步缩表(点击),从而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图3  GDP平减指数与CPI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

12月12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这个认识是比较客观的。现在迫切需要提振消费和投资,扩大内需,摆脱通货紧缩。货币政策在其中当然要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这个背景下,把货币供给规则修订为与“价格水平预期目标”挂钩,显然有引导社会预期、抵抗通缩、帮助经济走出通缩泥潭的用意。
但是,政策意图是一回事,如何做到、能否做到是另一回事。要走出通缩,关键是消费要起来。在消费意愿极低的情况下,过度刺激固定资产投资只会导致产能更加过剩,物价更低。我一直主张直接改善居民的资产负债表来刺激消费(点击),如果看不到这样的政策,通缩恐怕是难以结束的。
三、新规则下,2024年M2和社融增速将会是多少?
2023年前三季度名义GDP增长4.91%、实际GDP增长5.2%。
在旧规则下,M2和社融应该被压低到7%附近。在新的规则下,M2和社融增速应该有10%左右,与当前的增速(2023年11月末M2同比为10.3%,社融同比为9.3%)一致。
目前Wind的EDB数据库显示,市场一致预期2024年实际GDP是5%,CPI是1.3%,PPI是0.48%。
我们假设GDP平减指数是1%。则按旧的规则,2024年M2和社融存量同比应该在8%左右,显然是偏低的。如果是这么低的增速,明年经济就完了。按新的规则,2024年M2和社融存量同比应该在10%左右,算是正常的,和当前市场的一致预期差不多。
四、理论意义:实现目标与工具的匹配,规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一)实现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的匹配
在完成利率市场化、利率传导机制畅通无阻的经济体,货币政策主要是调节政策性利率。正常情况下通过单一规则来调节利率。下式的泰勒规则(Taylor,1993)左边是政策性利率,右边是均衡实际利率rf、通货膨胀率π、通货膨胀缺口(π-π*)、产出缺口(y-y*)等。这样把货币政策工具、政策目标(消除通货膨胀缺口和产出缺口)很好地联系在了一起。

i=rf+π+h(π-π* )+g(y-y* )               (5)

在我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条的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即我国货币政策有两个主要目标,第一是GDP增长;第二是物价稳定(币值对内稳定),既不发生通货紧缩,也不发生超出合理水平的通货膨胀;还有顺带的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币值对外稳定)。
在我国,货币政策主要是通过调节货币供给量来发挥作用,其次才是调节政策性利率。因此有两个规则,货币供给规则就是前文的式(1)和现在的式(2);利率规则就是央行前行长易纲此前阐述过的“黄金法则”,这里不赘述(点击
新货币供给规则(2)把货币供给量、实际GDP增速、通货膨胀目标整合在一个式子里。左边是央行可以采取的措施,右边是货币政策目标,这样相对于旧规则来说,也实现了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的匹配。因此这次修订,是一次“改进”。
(二)实现规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在旧的货币供给规则(1)中,出现的是GDP平减指数,而不是一般用来衡量通货膨胀的CPI,也不是CPI目标。这样导致了三个问题:
一是掣肘了央行的行动。GDP平减指数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它波动剧烈、难以预测,年内各季度的波动也很大,相邻两个季度之间经常能相差两三个百分点(图4)。如果央行要严格遵循旧规则式(1)的话,那么在年内经常会受到平减指数波动的影响,从而行动受到掣肘,即失去货币政策的灵活性。而遵循新的规则(2),可以使央行不必过于关注平减指数的短期波动,专注于促进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 

图4 在年内各季度上蹿下跳的GDP平减指数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二是导致央行的货币供给行为是被动地跟随,主动性前瞻性受限。央行如果严格按照旧规则(1)行事,则货币供给速度应该被动地跟随实际GDP和平减指数的波动而波动,那么当出现2023年这种情况(名义GDP下行),央行就得被迫压低M2和社融增速,它就再也无法完成《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目标了。因此在现实中,央行没有严格按照货币供给规则(1)行事,而是加入了相机决策的成分。
在新规则(2)下,央行在货币供给方面有了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权,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出击,甚至提前反应,预防发生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三是降低了货币政策的可预测性和透明性,影响了货币政策的效果。
从图4可知,GDP平减指数经常与CPI不一致,有时干脆连方向都是相反的,令人防不胜防。学术界、市场分析人士很难预测名义GDP,但预测实际GDP相对容易。因此大多数时候,大家都是在猜平减指数会是多少,进而根据旧规则(1)猜测M2和社融增速。这样就降低了货币供给增速的可预测性和透明度,违背了采取单一规则的初衷(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现在改成新规则(2),只要预测实际GDP即可,这样一来,货币供给速度就更加可预测,更具透明度,而这意味着货币政策的效果将更好。这也符合12月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和12月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的精神。
因此整体来说,本次中央改进货币供给规则,客观上实现了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的匹配,规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五、并非要采取“通货膨胀目标制”
但是我们要指出:本次修订货币供给规则,并不意味着要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因为:
第一,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即最主要的目的是促进经济增长,其次才是币值稳定。币值稳定是为经济增长服务的,因此不可能放弃经济增长目标,而采取“通货膨胀目标制”。
第二,央行调节货币供给量并不是盯着通货膨胀目标或缺口,并不是当CPI低于3%时就大规模扩张货币供给,高于3%时就严格收紧货币供给。
第三,“通货膨胀目标制”有很多优点,它明确宣布通货膨胀作为货币政策的锚,融合了“按规则行事”和“相机决策”两种政策模式的优点,提高了货币政策的透明度,稳定了相关国家的通货膨胀,改进了政策效果。但是它也有很多缺点。尤其是,由于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原因,在新兴市场国家实践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很多国家不能不放弃通货膨胀目标制,转向更灵活的货币政策框架(Jonas and Mishkin,2003;Caballero and Krishnamurthy,2004;转引自李宏瑾,2018)。

最后说一句,前文提到,我国的除了货币供给规则外,还有一个利率规则,即所谓的“黄金法则”,我此前专门撰文批评过它(点击),希望在未来也能得到修订和改进。

参考文献:
Taylor, John B. "Discretion versus Policy Rules in Practice," Carnegie-Rochester Conference Series on Public Policy, Vol. 39 (December 1993), pp. 195 – 214.
李宏瑾,《货币理论与政策中的自然利率及其估算》,经济科学出版社,2018。
Jonas,Jiri,Frederic S.Mishkin,(2003), “Inflation Targeting in Transition Countries: Experience and Prospects”, NBER Working Paper 9667, 2003.
Caballero R and A Krishnamurthy (2004), “Inflation targeting and sudden stops”, in The inflation Targeting Debate, B. Bernanke and M. Woodford (eds), University of Chic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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