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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退税问与答】6.怎么计算应退还的留抵?

德新税悟
2024-08-28


前期相关内容:

【留抵退税问与答】1.什么是留抵退税

【留抵退税问与答】2.谁可以申请退税

【留抵退税问与答】3.申请留抵退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留抵退税问与答】4.退还的是哪些留抵?

【留抵退税问与答】5.什么时候申请留抵退税?



怎么计算应退还的留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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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根据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先判断是退存量还是退增量微型企业:自4月起可一次性退存量
小型企业:自5月起一次性退存量小微企业:自4月起逐月退增量
制造业等6行业企业:自4月起逐月退增量制造业等6行业中型企业:自7月申报期起一次性退存量制造业等6行业大型企业:自10月申报期起一次性退存量
这几个时间点,应该很清楚了吧。简单概括就是: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行业4月起逐月退增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制造业等6行业的中、大型企业,在对应的时间节点即可一次性退存量。符合一次性退存量时,可以存量+增量合并申请退还,存量退完了以后,就可以逐月退增量了。
目前,除了上述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行业纳税人之外的其他纳税人,仍然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39号公告规定连续6个月退税期限执行,连续6个月均有增量且第6个月增量余额大于50万元。

第二步,针对留抵税额判断什么是存量和增量

按照【政策速递】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

四、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五、本公告所称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简而言之:对于一个纳税人,存量留抵税额只有一个数据。存量的来源,就是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税额。至于文件中表述要判断是2019年3月底留抵大还是当前期末留抵税额大,来作为存量的判断条件,其实是很好理解的。

首先要建立这样一个前提,政策规定现在要把存量留抵税额给一次性退还了。

其次,我们来看如何判断存量留抵到底是什么。

我们假设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税额是100万(小数),2022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是120万(大数)。很明显,现在的期末留抵税额比2019年3月底多了20万。所以,我们的存量(可以参照着存货库存来类比),就是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申请一次性退还时,存量为100万,增量为20万。

另外一种情况,假设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税额是100万(大数),2022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是80万(小数)。很明显,原来的存量100万,在这三年中间被消化掉20万,所以目前只剩下了80万。我们要退还存量,那么这80万就是原来的存量到目前仍然存在的部分,至于那20万已经消化掉了,就不存在了。所以2019年3月期末留抵大于2022年3月的期末留抵,这种情况下存量就是2022年3月的期末留抵。纳税人申请一次性退还时,存量为80万,增量为0.

第三种情况,假设2019年3月底期末留抵税额为0(小数),2022年3月底期末留抵为100万(大数),这种情况下,存量留抵税额为0,纳税人当前的留抵税额全部为增量留抵。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存量为0,增量为100万。

所以,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来判断到底应该退哪个数:哪个数小一次性退哪个。


相关链接:

  1. 【税法大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集(2022年4月)

  2. 【政策速递】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3. 【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4. 实务:增值税留抵退税这么办!

  5.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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