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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利益”诱惑的学生们,“高薪”出借电话卡,将会是你永远抹不掉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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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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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初中学生小张结交了一网友,网友称帮其办一张电话卡,给450元报酬,为获取利益,小张就去办理了一张电话卡并寄给对方,拿到了报酬,开心地买了游戏装备。结果,自己办理的那张手机卡给不法分子拨打诈骗电话,导致一群众被骗6万余元。

目前,小张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典型案例

大学生小杨受陌生人邀约参与“兼职”,其明知该“兼职”是在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技术支持的情况下,为获取利益选择铤而走险,使用自己手机架设简易“GOIP”(手机口),为不法分子提供语音中转技术支持,并从中获利770元。经查,诈骗分子通过小杨手机拨打诈骗电话及群发信息,导致两名群众被骗60余万元。

目前,小杨因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典型案例

高中生小聂通过网络获知“每群发1条短信可获得1元报酬”的兼职信息,其在明知是违法的情况下,仍用自己手机替人群发短信,并发展同学小彭、小周等9人为下线,共计获利460元。随后,诈骗分子通过聂某等人手机群发的引流信息,诈骗16.3万元。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没收小聂等人违法所得,并作出行政处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高发态势,受害人被骗案值越来越大,不法分子屡屡向大学生朋友们下手,并开始向低龄学生伸出魔爪。请正处花季的你们认真阅读此信,增强防范电信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护自己,保护家人,让电信网络诈骗远离你们的成长之路。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越来越多,越来越隐蔽,让年轻的你们在不经意间就成为了诈骗的受害者甚至是“帮凶”,下面是诈骗者常用的五类诈骗手段,请同学们重点防范:

1.网络游戏虚假交易诈骗。非官方网站买卖账号+转账=诈骗


2.兼职刷单诈骗。兼职做任务+垫付资金=诈骗


3.冒充客服诈骗。网购客服+主动赔偿=诈骗


4.网络贷款诈骗。网络贷款+交钱=诈骗


5.注销校园贷诈骗。影响个人征信+转账=诈骗

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维护家园幸福生活,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请各位同学牢记下面口诀:

1.“五不转”:


(1)不向陌生账户转账;


(2)不向所谓的“安全账户”转账;


(3)不向有风险提示的账户转账;


(4)不向未经核实的陌生网站、APP、二维码转账;


(5)不向要求先行缴纳保证金、手续费、税费等的网贷公司转账。

2.“五慎接”:


(1)慎接95开头的八位数电话;


(2)慎接400开头的电话;


(3)慎接00或者“+”开头的电话;


(4)慎接没有来电显示的电话;


(5)慎接被手机软件标记为诈骗、骚扰的电话。

3.“六个一律”:


(1)陌生电话只要一谈到银行卡、密码、验证码,一律挂掉;


(2)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


(3)只要一谈到“电话转接XX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一律挂掉;


(4)陌生短信让点击不明链接,一律删掉;


(5)以交友为由推荐投资理财的,一律删除;


(6)一提到“安全账户”一律挂掉。

4.“十个凡是”:


(1)凡是自称任何执法机构要求汇款的,都是诈骗;


(2)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要你先交钱的,都是诈骗;


(3)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都是诈骗;


(4)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5)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都是诈骗;


(6)凡是自称老板或者领导要求汇款的,都是诈骗;


(7)凡是陌生网站、链接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都是诈骗。


(8)凡是宣传做兼职刷单返现的,都是诈骗。


(9)凡是自称“购物客服”主动添加联系方式,要求给予多倍赔偿的,或取消代理商的,都是诈骗。


(10)凡是网贷前收取费用(保证金、流水费、手续费等)都是诈骗。

在防骗的同时,要加强法律意识,谨防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人。

在校学生最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行为包括:

①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 、电话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


②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③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两卡”违法犯罪是什么?

“两卡”违法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所谓“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大众常用的微信、支付宝等。


“两卡”犯罪是什么罪?

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用于犯罪活动或者被他人用于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即通常所说的“帮信罪 ”。

除了广为人知的出售、租借银行卡用于“跑分”洗钱以外,电话卡以及电话卡关联的互联网账号用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更为隐蔽,带来的法律后果却更为直接。


“两卡”违法犯罪有哪些严重后果?

1. 终身案底。学生买卖银行卡、手机卡以后,将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刑事处罚,直接影响学生政审等。

2. 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

3. 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 ATM 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4. 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 5 年内不得为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5. 法律处罚。非法买卖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出租、出售、出借、购买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


全民防骗局提醒在校学生请务必妥善保管银行卡、电话卡以及微信、QQ等网络社交软件,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导致被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不要还没出校门,人生就已蒙上了污点!
希望同学们能将相关内容转告家人、朋友,积极参与社会宣传,扩大宣传面,形成广泛的防范基础,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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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防骗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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