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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死8名飙车少年无罪释放!家属寻仇6年法官当庭打脸:孩子作死监护人才该负责!

我是报姐 英国报姐
2024-09-09

最近,马来西亚6名校霸虐杀同学案因改判绞刑,引发大马国民的热议。(戳这里复习)


审判这起霸凌杀人案的法官哈达丽雅,实际去年还审理了另一起曾闹到全马来皆知的“司机撞死8名少年案”。



这起历经前后6年拉锯战的案件中,当事人因撞死8名骑行少年被判入狱。此后,150万马来西亚人联名声援还她自由,并最终成功。


此案的曲折取证经历和反转过程,和霸凌杀人案一样,都堪称马来西亚司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2017年2月某日凌晨3时,22岁的华裔司机沈可婷在经过某山间公路转弯处时,爬坡的车辆迎面撞上一个飙车骑行团,造成8人死亡。



8名死者全部为当地马来族居民,年纪最大的16岁,最小的仅13岁。



和普通骑行者不同的是,这个全部由未成年人组成的骑行团,骑的都是自己改装的“蚊型自行车”。


(示意图)


这种流行于马来西亚年轻人之间的蚊型自行车,是将普通自行车爆改成车把低、车座高、无刹车、无车灯、车轮没有刹车花纹的“鬼火飚速自行车”。


骑行者在驾驶蚊型自行车飙车时,一般会选在公路的下坡处。当车辆飞速行驶时,骑行者将腹部抵在车座上,用趴卧的姿态向下俯冲,远远看去像是吸血的蚊子,故而这种车被称为“蚊型自行车”。


(示意图)


因为蚊型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很难控制速度、刹车和方向,因此经常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示意图)


在马来西亚的主要干道上也会设置警告牌,提醒过往司机注意附近出没的蚊型飙车团。


(示意图)


民间团体也呼吁马国司法出台法律,取缔蚊型自行车以及要求未成年的骑行者家属尽到监护责任。但取缔立法一直没有定论,这也为飙车惨案埋下了伏笔。


事故发生后,警方迅速逮捕沈可婷并封锁现场。



经过一番缜密调查,警方发现沈可婷并无半点违规行为。她在案发时既没有疲劳驾驶,也没有酒驾、玩手机、超速、不系安全带的行为。



反观遇害者这边,不仅改装车辆不符合上路要求,全员也没有佩戴护具、穿反光外套。他们在高速俯冲飙车时,还被一棵大树遮挡,这才导致惨剧的发生。


(示意图)


在2019年一审时,因证据确凿、案情清晰,法官判决沈可婷无罪,当庭释放。死者家属团对判决不服联名提起上诉,要求以“鲁莽和危险驾驶致死罪”判决沈可婷并尽快处决。



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次上诉距离案件尘埃落定,还有多年的拉锯战要打... ...





2021年二审开庭后,法官再次以沈可婷无罪为由,维持一审判决并归还了她的驾照。二审判决更激怒了死者家属团,他们在判决下发第二天,再次上诉。


第三次公开审理时,死者家属团斥巨资请来知名律师团,决心誓必要将沈可婷绳之以法。



在2022年的三审法庭上,家属团律师指出沈可婷以凌晨3时,自认公路上人少为由给自己开罪,根本站不住脚。


原告律师团还认为她在经过山路转弯处没有减慢速度,而是继续以50km/h车速行进,是导致惨剧发生的主因。



他们还表示,案发前2天,警方在事发地已经逮捕了20名蚊型车骑行团,沈可婷经过此地更应该小心。


综上原因,三审法官被说服,判决沈可婷犯危险或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判处6年监禁和6千令吉罚款(约1万rmb)。不过,她在缴纳保释金后出狱了。



三审结果公开后,马来西亚网民对沈可婷的判决结果是否公正进行了激烈讨论。


一部分网友认为,三审判决的处罚较轻,法官也是为平息家属怒火而给出的两全结果。毕竟8条人命摆在眼前,让司机全身而退显得太不人道。


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毫无过错的沈可婷却要为别人的错误买单,实在是冤枉。法官这样断案,就是在亵渎法律。


随后,站沈可婷无罪的网友们在请愿网站上发起请愿,短短几天时间里就有150万人联名要求对案件重审,并得到了答复。



2023年4月,此案迎来第四次再审。这一次的庭审过程,更加跌宕起伏... ...





在沈可婷案4审开始前,最前面说到的今年判决6名校霸绞刑的哈达丽雅法官,被委任担任此案的主审法官。各方也将目光和舆论压力,聚焦在了她身上。



2023年4月11日,8名少年骑行被撞致死案四审开庭。哈达丽雅在法庭上的犀利发问,直指案件关键点。



她询问死者律师团体,警方于案发前2天,在事发地逮捕20名未成年飙车团意味着什么?


律师回答是因为未成年飙改装车不安全。


(示意图)


哈达丽雅立即追问,8名死者和监护人明知故犯才导致惨案发生,对吗?


律师闭口不答。


她随后指出,司机沈可婷在案发时并无任何违章行为,在上坡转弯时遇到数十名高速俯冲的未成年骑行者,无法避免事故发生。案发后,沈没有逃逸和否认罪责,所以不符合“鲁莽或危险驾驶罪”。



法官还补充:“这就是法律,不能仅因有人在事故中死亡,就要司机承担所有责任。”最终,她判决沈可婷的鲁莽或危险驾驶罪名不成立,当庭无罪释放。



此案也因为四审走完所有司法流程,死者家属团不许再翻案。


听到这个结果,沈可婷当庭对8名死者家属道歉。对方表示对判决很失望,并指责沈可婷今后都要活在悲剧的阴影里,灵魂得不到救赎。



至此,这起前后历经6年的案件才算画上句号。



但从2017年事发到现在,马来西亚国内对于此案讨论声音并未减小。民间以此案为例,针对立法对飙车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追责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直至今日意见仍未统一。


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犯法、监护人的责任该如何定夺,涉事的另外一方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的确是世界性的棘手问题。看完此案,大家有什么看法也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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