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转学公告
根据自治区、市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求、《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政策规定,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中小学转学工作,结合我旗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转学申请时间
2月15日—22日网络报名登记,2月23日—24日审核网报材料,2月25日查询结果。
02
转学申请方式
2024年春季学生转学实行网络报名登记。请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家长登录“蒙速办”APP(鄂尔多斯)中的“一件事一次办”专栏进入“我要办理新生入学”系统进行转学报名登记。
03
转学所需材料
(一)户籍材料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住房材料
1.自购房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和销售不动产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上传加盖银行公章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抵押证明和近1年的还款流水记录原件)。
(2)已购房且实际居住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上传在房管部门已网签的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或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23年12月之前水、电、暖、气任意三项缴费票据。
2.租住:上传户籍信息即可。
04
其他说明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校额、班额要求,转学学生只能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学。
(二)鄂托克前旗敖镇镇区内各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小学一、六年级和初中一、三年级)不办理转学。
(三)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使用虚假、伪造证件报名转学,一经查实,旗教体局将不再安排该学生入学。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鄂托克前旗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0477-7628010
05
转学服务平台操作步骤
来源 | 教育股
初审丨杨占元
二审丨李 婧
终审丨徐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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