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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卖甘蔗老翁的眼泪,刺痛千万网友!
说实话,城管执法人们也不陌生了,惊心动魄的一幕并不少见。不过这次更过分之处在于,抢甘蔗的居然连城管都不是。 经三星镇政府核实,身着保安制服的为三星镇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按合同承担市容管理相关工作。其现场处置过程简单粗暴,与约定工作要求格格不入。
▲南通“保安”抢夺老人甘蔗引发关注(图/青蜂侠视频截图)
无论“约定工作要求”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扣押财物这种强制措施一定是不能包括在内的,包括也是无效的。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不出意外的话,“执法权外包”的硬伤一定会导致相关部门被舆论打成筛子,现在批判矛头,也基本都指向了这一点。不过,这家公司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还在言之凿凿地说要报警。
就在12月7日上午,他们有工作人员表示“视频断章取义,声音是后期加工上去的,我们工作属于正常管理流动摊贩,当时我们对他暂时扣留物品,视频网站是为了博取流量,现在(我们)正在处理”。
▲图为被抢甘蔗正在哭泣中的老人
而接警而来的警察,也相信他们是正当的,“当时,他们(静通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正在执行公务。”他也把这些当做一种“公务”了。
随着当地相关部门的表态,责任人应该会受到处理,公司也被列入黑名单。不过可以预见的,这个业务还在,其他公司还有。不难想象,一家公司,他们能用什么样的方式管理流动摊贩,如果没有“执法权自信”,他们的工作又怎么展开。 当然,接下来的形式可能会“文明”一些。不过,数十个深灰色制服乃至头戴钢盔的“工作人员”对着一个小商贩一拥而上,即便不强抢甘蔗,同样可以制造一种执法权幻觉:你必须被规训。
其实,这并不是个例,纵观一段时间以来的舆论热点,“自以为有执法权”,几乎是许多公共事件暴发的关键逻辑。 从西安地铁保安扒女乘客衣服,到上饶进入隔离居民家中对狗“无害化处理”,再到这两天云南昭通发布最严“限狗令”,在白天遛狗进入公共区域,就一律视为“流浪狗”进行处理。
▲江西上饶防疫人员对宠物狗进行“无害化处理”
这些单位和人,在发布政策、实施行为的过程中,可能都没有怀疑自己有没有权力这么做。他们并不需要找到一个可靠的权力基础,对事物的判断与处理,几乎是本能的,也是效率导向的,只要管用,那就怎么都可以。
这其实是个很令人不安的环境,“执法权”几乎无所不在,有的单位无暇也不屑计较权力边界,那些随心所欲与张口就来的任性,在日常生活周围编织出一张张不可预期、高深莫测的“法网”。 前不久,郑州一社区全面禁止养犬,并且宣布发现就罚20万元。其实这非常滑稽,一个社区都可以自创法律了。但社区的那种自信,又让这种事不那么好笑,他们是多么真诚地相信自己有这个权力。 明抢甘蔗也是类似的,如果不是做得太过分,并被拍到了网上,他们也会继续真诚地相信自己就是有权这么做。
当然,舆论可以一事一议地去纠正,每一次都去较劲、去讲道理,但这个成本太高了。面对着普遍性的稀里糊涂或是故作糊涂的自我赋权,舆论纠正的力量是不成比例的。 希望不要有一天,我们都被“执法权”包围了,就像那位卖甘蔗的老人家,不敢甚至不会质疑了,只剩穷途一哭。
这事情的处理结果是,三星镇政府登门向老人道歉并归还被没收的甘蔗。据“志愿者”称,市容公司还把老人2000根甘蔗全部买下。当市容公司代表把钱点清交到老人手中,“老人脸上露出笑容”……
当地或许认为,这事情已经获得圆满处理。只是,被没收的甘蔗可以退还,而被滥用的“执法权”,还能得到纠正吗?
*题图为南通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抢甘蔗现场*投稿邮箱:bcsxk2016@163.com*商务微信:weiyingjie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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